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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档须知

发布者:李阳 [发表时间]:2021-06-25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一、本校师生员工查阅一般档案,凭校园卡或学士证均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前来办理具体手续。

二、本校师生员工若需利用馆藏未开放的档案,除具备以上规定的证件手续外,还需要办理相应查阅的申请手续并由所在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批后能借阅。

1.本校人员查阅学校党政会议记录、决议、纪要材料,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阅利用申请表》,经党校办主任批准。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部门产生的未公开的档案(如重要文件、会议记录等),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阅利用申请表》,由档案产生部门负责人批准。查阅与本人相关的档案,如任免表彰、处分等以及由本单位或本人形成的档案可以放宽要求。

3.本校人员查阅财务凭证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财务处凭证查阅申请表》,经财务处主要负责人批准,由财务处专人陪同。

  4.本校人员查阅他人限制利用的科研档案需要经过相关院系、科研机构的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本人同意。

   5.外单位人员查阅以上档案,均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档案馆查阅利用申请表》,经学校有关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能具体办理查阅事宜,并要有完整的记录。

   6.需利用涉密档案者,须向校保密办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港、澳、台等海外同胞及国外组织、个人查阅馆藏档案,除必须办理申请手续外,还需要经过学校外事部门及党校办负责人同意。

四、利用馆藏档案必须认真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原则上限在馆内查阅、不得借出,并要在馆内工作人员的具体指导下查阅;如必须外借使用,校内人员凭校园卡办理相关手续,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表》,方可借出。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应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时,由利用者和档案馆工作人员共同清点检查,并进行归还登记。校外人员限在馆内查阅,概不借出。保密档案按学校保密规定办理。

五、复制、复印馆藏公开档案由馆内工作人员办理,需要摘抄、复制未开放档案的,需要经档案馆主要负责人批准。

六、档案利用查阅人必须按照工作人员具体指导查阅利用档案,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撕毁、转借、篡改、恶意复制档案;如发生以上事实要严格追究其责任,如发生丢弃和严重违反规定者,处以罚款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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