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版物出版前,责任编辑应注意归档材料的积累和保管,将全部材料收集整理放入材料积累袋内,并随时检查归档材料是否完整、系统、准确,及时进行补救。
2.出版物出版后,责任编辑必须将归档材料加以整理,按彼此间的自然联系进行系统排列。编好卷内目录,连同原稿,清样、正式出版物(样书,按出版物名称)组成一卷或数卷,期刊视情况组卷。立卷时注意分清年度,不可混年立卷。跨年度的出版档案,放在出版物的出版年度立卷。
3.出版档案案卷标题以书籍(译)者、书名为标题,刊物以刊名加刊期为标题。
4.出版档案应在次年四月底前,将上年应归档的出版档案,集中向档案部门移交,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