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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档案实体分类办法

发布者:李阳 [发表时间]:2019-11-27 [来源]:档案馆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及国家教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档案实体分类及标识符号

一级类目是我校档案实体分类的最高层位。根据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确定为十个一级类目。一级类目的标识,采用类目名称主词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如“DQ”即“dang qun(党群的简称)”。其名称、标识符号如下:


一级类目

标识符号

一级类目

标识符号

党群

DQ

仪器设备

SB

行政

XZ

出版

CB

教学

JX

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

CP

科研

KY

外事

WS

基建

JJ

财会

CK

二、档号的编制

1.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必须反映我校档案的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

2.档号编制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稳定性的要求,档案部门内的档案不得重号,方便插卷,有充分扩展的余地,能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

3.档号结构、模式和标识

1)档号包括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三个部分。

年度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分类号是档号的主体,一般由一、二级类目代号组成,少数扩展到三级类目的,应把三级类目代号包括进去。

案卷号是按所选择的分类号中最下位类顺序编号,由于案卷数量不同,案卷号不限级数。

2)档号的模式

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

3)档号的标识

采用汉语拼音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制。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之间,用连接号“-”连接。

例如:1999年内容是党委宣传工作的第5号卷的档案、可标为:


又如:1999年内容是本科生学籍管理的第15号卷档案,可标为:

 

4.档案的实体排架

从维护档案的整体性和方便查找考虑,可不考虑保管期限。但编订档号前,在不影响案卷之间有机联系的前提下,可将永久,长期排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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